贾教〔2011〕39号
关于印发《贾汪区教育局2011年“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教育中心校,局直管各学校:
《贾汪区教育局2011年“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贾汪区教育局“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2:贾汪区教育局“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考核标准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平安校园 方案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安保处、区综治办
贾汪区教育局 2011年7月6日
附件1
贾汪区教育局2011年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区教育系统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十部委联合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等文件精神,为学生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学习环境,保证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为主线,以制度规范为保障,以师生的生命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安全责任为关键,全面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努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区综治委成员单位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中确定的目标任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校园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次数明显少于往年,刑事治安案件、较大安全事故得到杜绝。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成立 “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姚焕永
副 组 长 丁淑萍 刘金山 张 松 吴书涛
鹿守合 单海峰
成 员:朱 涛 王桂忠 李春明 师厚宏
吕世彬 胡其君 张荣远 王化贵
孙福君 张书娣 王乐林 王宗伟
刘 鹏 刘继华 辛书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法制安全科,王桂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主要内容
见附件2
五、工作步骤
(一)指导、督查阶段(2011年7月—11月)
1、7月份召开创建活动推进会
2、8月份召开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
(二)验收评比阶段(2011年11月1日—12月30日)。
区局从11月初开始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年底将对本年度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六、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区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做到组织健全、方案落实、措施有力、人人参与。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校要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黑板报、自制小报、校园广播、宣传橱窗等载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和措施。
(三)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区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随时对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予以通报,对不重视创建活动、工作不扎实、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予以批评,并重点跟踪帮扶,直至整改。区局将把创建活动纳入对学校目标考核的内容并落实奖惩。
附件2
贾汪区“平安校园”验收标准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具体要求 |
考核
方法 |
自查得分 |
考核得分 |
1 |
责任制 |
4 |
1、 成立创建组织,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创建活动负责人,将“创建”活动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1分)。
2、 学校领导定期专门研究学校安全工作(每月至少一次),有会议记录(1分)。
3、 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落实奖惩办法(1分)。
4、 建立特殊学生辅导责任制(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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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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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织机构 |
4 |
1、 有专门安保机构和安全管理各个方面的组织机构(1分)。
2、 成立护校队、消防队等群众组织(1分)。 |
查阅
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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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专职(兼职)安保干部,安保干部享受学校中层干部待遇(1分)。
4、 中小学要配备专职保安(1分)。 |
查阅
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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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度预案 |
4 |
1、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2分)。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一次演练并保留相关资料(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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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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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防技防
物防 |
12 |
1、值班室位置合理(1分)。
2、值班室配有外线电话、防身器械、重点部位示意图、报警控制器、报警探测器示意图、值班制度、值班表、值班记录表等(2分)。
3、人防措施到位,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要有干部带班,职责明确,值班记录要写明巡查时间和巡查情况,校干督查值班情况并做好督查记录(3分)。
4、重点部位安装防盗门、防盗窗,有住宿生的学校要安装夜间巡更系统(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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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查阅值班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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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校设立警务室,民警每周至少一次巡查校园(1分)。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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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消防 |
10 |
1、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明确(1分)。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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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学期不少于1次消防安全教育(1分)、1次消防安全培训(1分)、1次消防演练(1分)。 |
查阅
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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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疏散设施、建筑消防设施符合江苏省标准。
①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扳手等器材,器材应完好无损、有水、压力足(1分)。
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和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灯,应急照明供电时间不少于20分钟,疏散标志设置位置恰当,走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大于20米(1分)。
③灭火器数量每处配置不应少于2个,压力和型号符合要求,手提式灭火器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米,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0.15米(1分)。
④安全出口、楼梯、疏散通道畅通无杂物(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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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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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① 学校义务消防队员和各重点部位消防管理人员应熟悉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1分)。
② 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各种消防器材(1分)。 |
查阅培训记录及检查维护
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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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食堂 |
5 |
1、食堂各功能间布局合理,做到“三分开、一方便”。即生熟分开,副食品与调味品分开,储藏间、烹饪间与烧火间分开、炊事员流水作业比较方便(1分)。
2、食堂餐具存放柜、冷藏、消毒、防蝇、防尘和防鼠设施齐全够用,学生用洗碗池、水龙头能满足需要(1分)。
3、食堂须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三证”(体检合格证、培训合格证、上岗证)齐全(1分)。
4、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卫生(1分)。
5、有防中毒、投毒措施,年度内无食物中毒事故、案件发生(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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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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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宿舍 |
7 |
1、学生床铺设有床头卡,宿管员办公室有住宿生一览表和住校学生点名册。住宿区活动纪律及住宿生外出请假制度完善并认真执行(2分)。
2、学生宿舍实行全员点名制度,没有到宿舍就寝的,要记明原因。晚上要加强宿舍区的值班工作,保证学生在宿舍内就寝,防止学生中途离校(2分)。
3、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使用电器。学校要定期、不定期收缴宿舍内火种。宿舍内脸盆晚上至少盛放半盆水(2分)。
4、学校要制定夜间宿舍应急预案(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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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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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重点部位 |
8 |
1、 各重点部位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2分)。
2、 微机室、图书室、财务室、办公室等一些有微机或其他重要财物的处室要安装报警探测器和物理防范设施(2分)。
3、 配电室内不准存放杂物,要有防水设施、挡鼠板等(1分)。
4、 各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上墙(2分)。
5、 对有危险性的设施设备、教学科研实验仪器、辐射材料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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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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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管制刀具 |
8 |
1、 建立健全管制刀具收缴制度、学生矛盾排查制度(1分)。
2、 经常开展管制刀具专项收缴活动.有班主任检查记录,校干抽查记录、信息员汇报记录(3分)
3、 学校未发生学生间持刀伤害案件(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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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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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车辆 |
4 |
1、 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资料,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1分)。
2、 逐车、逐人签订载运安全责任书(1分)。
3、 配合公安部门、交通部门整治载运学生的车辆运行秩序(1分)。
4、 自行车管理规范,积极开展“规范管理防盗窃拒绝脏车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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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查阅
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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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教育 |
7 |
1、 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落实(1分)。
2、 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进行两次交通安全、远离黑网吧、文明上网、防溺水、防雷击、饮食卫生、法制、禁毒、心理健康、自我保护和自救等教育活动(3分)。
3、 无学生、教职员工犯罪案件(1分)。
4、 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对“法轮功”信奉人员教育转化工作较好(1分)。
5、 特殊工种人员按时接受培训并持证上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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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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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重大活动
矛盾排查 |
2 |
1、 学校组织重大活动履行报批手续并有安全工作预案,且接受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1分)。
2、 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健全,运作规范,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无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事件(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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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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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检查 |
8 |
1、安全检查做到责任明确,逐级负责,检查有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4分)。2、校长(包括中心校校长)一周至少检查一次安全,有检查记录(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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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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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校园周边 |
15 |
1、 学校周边治安状况良好,无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2分)。
2、 学校周边没有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载运学生的车辆(2分)。
3、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学、放学时间,有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在学校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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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查阅
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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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学校出租房规范经营,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校园周边200米以内或其他指定范围内无点道摊点,出店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野广告、乱堆乱放、违章建筑等(3分)。
5、 校园周边200米或一定范围内无电子游戏厅、网吧以及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和凶杀暴力等内容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3分)。
6、 校园周边没有无照经营摊点、酒吧、商店、饭店、歌舞厅、书店、旅店等经营场所(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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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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